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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叉车驾驶作业人员证培训班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4-09-25 13:59:28 点击量:
贵阳叉车驾驶作业人员证培训班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第三十八条:“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,取得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,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半岛·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平台登陆。”
电站锅炉司炉(G2)——资格认定范围为300MW以下(不含300MW)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,300MW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
起重机司机(Q2)——可根据报考人员的申请需求进行范围限制,具体明确限制为桥式起重机司机、门式起重机司机、塔式起重机司机、门座式起重机司机、缆索式起重机司机、流动式起重机司机、升降机司机。如“起重机司机(限桥门式起重机)”等
1、申请特种设备作业考试的学员,提交报名资料,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: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;其他种类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。考试实行百分制,70分合格。
2、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,完成考试成绩的评定、公布,并提交发证部门。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。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,1年内可以向原考试机构申请补考1次。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不合格者,应当重新申请考试。
3、发证部门在收到考试结果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。符合条件的,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。证书全国通用,有效期5年。
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,可取得市场监督局颁发的相应上岗操作证书,每五年复审一次,全国通用,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(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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